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还不知道太原的供暖标准。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不低于18℃。根据《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太原市居民供暖期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因特殊情况,政府可以调整采暖期。住宅热用户的室温应保持在18 & plusmn2℃.非居民热用户室内温度以国家标准为准或双方在供热合同中约定。
根据《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用户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用户使用的供热系统应当符合供热技术规范,并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和检修,防止跑、冒、滴、漏。用户不得损坏或擅自拆除、移动热网管道、标志、井盖、阀门、仪表等供热设施,不得擅自安装暖气片、扩大用热面积。不得改变供热设施的使用性质和运行方式,不得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取水装置或者擅自放取热网管道软化水。
以上解释了太原市的供热标准。这篇文章已经分享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