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胡某今年32岁,年纪轻轻,却恶行累累。小时候因为家中贫困的原因,上不起学,未能接受良好的教育。
长大以后便到处惹是生非,年少时曾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第一次出狱后仅隔三年,就再次因犯盗窃他人财物、打架斗殴等罪名被判了五年。
第二次出狱以后,胡某便成为了当地有名的惯犯,认识他的人都以他“二进宫”的经历为耻,与之保持着距离,不愿过多接触。
时间久了,胡某在当地无人敢聘用他工作,难以维持生活的胡某便远走他乡,去了外省务工。
之后胡某在外打工期间,结识了工友刘某,两人因为性格相投的原因,在工作中时常会互帮互助。
有天刘某邀请胡某到家中做客,期间胡某发现刘某的妻子小楠好像与正常人有点不太一样,一问刘某才得知,小楠小时候因不知名原因受到了刺激,患上了精神障碍疾病,没办法与他人进行正常交流。
当年刘某与小楠结婚时,家人一致反对,为此刘某与家人的感情一直都不太和睦。这些年为了给小楠治病,刘某带着小楠去过好多地方,是一对真正的苦难夫妻。两人结婚后,刘某一直担心小楠的这个病情会遗传,所以一直没有要小孩。
这些年刘某经常会跟他人提起自家的情况,所以当胡某问起刘某妻子的状况时,刘某并没有忌讳什么,如实说出了小楠的状况。
像刘某与小楠的这种情况,正常人听后大多数都会对他们两口子产生怜悯与同情,可胡某听后却是打上了小楠的主意。
这次饭局结束后没隔几天,胡某便趁刘某上班时请了假,随后到了刘某家,利用小楠精神失常,丧失自知能力这一点,以钱财进行诱导,与小楠发生了关系。
第一次作案后,胡某也曾担心过事情会败露,可后来过了一周发现刘某并未察觉过后,胆子便迅速膨胀了起来。
随后半年之内,胡某以同样的手段,多次与小楠发生关系。
直到后来有次刘某带小楠去医院做检查时,被查出小楠怀了孕,胡某侵犯小楠的事情才终于浮出水面。
这天,刘某带着小楠去医院做检查时,突然被小楠的主治医生告知小楠怀孕了的消息,刘某脑子瞬间一片空白。
他很清楚,这些年自己与小楠发生关系时防护措施一直都做的很好,而且最近一段时间内,由于工作的原因他已经很久没有碰过小楠了,那么如今小楠被查出怀孕,这孩子显然不可能是他的。
随后刘某耐心与小楠沟通过后,才得知了胡某侵犯自己妻子的事情,身为一个男人,如何能够接受得了这种事情?
于是刘某当即就带着小楠找到正在出租屋内休息的胡某与之对质,可胡某却死不承认,之后还因为此事冲刘某发了脾气,刘某见状气不打一处来,当即就冲上去与胡某扭打在了一起。
在扭打的过程中,刘某扯下了胡某的一些毛发,随后带小楠去医院做了引产,然后用胡某的毛发对小楠引产下来的胚胎做了亲子鉴定。经鉴定,胡某被确认为小楠引产胚胎的生物学父亲。
得此证明以后,刘某当天就去了当地派出所报了案,告胡某强奸自己的妻子。
警方接警以后对此高度重视,因为这属于一起重大恶性案件,随后很快便对胡某进行了抓捕。
胡某被捕以后,面对摆在他面前的证据,自知无法抵赖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事后还主动提出可以给予刘某一定的经济补偿,试图以此换取刘某网开一面,放他一马。
可刘某一直都很爱自己的妻子小楠,如今自己的妻子受到了胡某侵犯,这完全是在触碰刘某的底线,因此刘某对于胡某提出的要求并不接受,坚决要让胡某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院的判决结果:法院认为:胡某明知小楠患有精神疾病,与常人不同,却仍然采用诱骗等手段与她发生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该起案件在一审时,法院认定胡某强奸小楠这一行为属于情节恶劣,因此,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但胡某却对此不服,认为自己的行为不属于情节恶劣,因此提起上诉。
后经二审法院审理查明,认定胡某强奸行为导致小楠怀孕并引产,这属于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属情节恶劣,故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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