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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有没有选举权呢
2023-05-27 21:59  浏览:47

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精神病人有选举权吗?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精神病人本身有选举权,但因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后,不列入选民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条: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二十六条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后年满18周岁,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又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应当进行登记。

选民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选区的选民名单;死亡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应当从选民名单中剔除。百科全书()

精神病人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以上解释了精神病人是否有选举权。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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