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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如何分财产
2023-05-07 20:10  浏览:49

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还不知道同居中财产如何分割。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分配?

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分配,所谓同居,是指男女之间为了共同生活而发生的一种关系,包括性生活。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夫妻关系的行为称为结婚。那么如何分配同居关系的财产呢?

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分配1

一、双方是共同生活,如何分割财产?

同居关系的财产按照以下原则分割:约定不成的,同居期间所得的部分,除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可以用实物分割;如果不能分割,可以通过打折、竞价等方式分割。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共同生活的,同居财产应认定为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已经登记结婚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必备条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重新登记结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本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办理。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归一方所有的以外,应当视为共同所有。

二、如何分配同居关系的遗产

1.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的,按双方协议办理;

2、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

3.原则上双方共同财产应平分,但应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照顾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无过错方利益;

4.双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一般作为双方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5.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在他们共同生活期间没有治愈,法院可以判给他更多的财产或另一方给予适当的帮助。

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分配2

一、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分配?

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分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案件的意见》第十条。“非法同居关系终止时,双方取得的收入和同居生活期间购买的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同居前,一方自愿赠与另一方的财产,可视为赠与关系;一方要求另一方的财产。

此外,《关于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产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以酌情返还因婚姻关系取得的财产”。

第二,对非法同居的处理

1.离婚后,双方没有复婚,而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履行复婚登记手续。一方起诉离婚后,一般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2.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证属于非法同居的,应当判决解除。

3.在解除非法同居时,应本着妇女儿童利益和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问题。

4.解散非法同居。哺乳期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如果父亲有条件,母亲可以同意或者由父亲抚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应当征求自己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交他人抚养时,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5.非法同居关系解除时,双方在同居期间所得的收入和财产,应当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财产,可以按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索要的财物,按照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民事政策和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处理。

6.非法同居关系解除时,因共同生产生活而同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作为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7.非法同居关系解除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未治愈的严重疾病的,在分割财产时应当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8.同居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财产的,可以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和互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一男一女没有结婚证同居是违法的。因为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以不能按照夫妻财产分割原则处理,但是对于事实婚姻中的人,可以按照离婚财产分割处理。

同居关系的财产如何分配3

同居期间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一)共同劳动和购买财产所得。

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劳动所得属于分享,双方共同劳动所得主要是工资,属于个人财产。这也是同居和夫妻存续期间财产处置的区别;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家具、汽车等财产的,解除同居关系的,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进行财产分割。另外,双方共同经营的,收益按投资比例分配,财产按各自投资比例分割。

(二)因继承或者赠与取得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父母一方婚后为其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可以认定为仅赠与其子女一方,该房产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父母双方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个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以按照各自父母出资份额认定为双方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在同居期间,双方通过继承或赠与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3)双方在同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及同居关系的解除,可作为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但应提供相关票据予以支持。

(4)同居前一方自愿赠与对方的财产,应视为赠与。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的财产必须是自愿赠与,否则可以撤销赠与。如果一方主动向另一方索要财物,一般会根据同居时间长短、双方过错程度、经济状况等酌情返还。

此外,还有一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即非法同居——“配偶与他人同居”是指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连续稳定地共同生活。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以上解释了同居关系如何分割财产。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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