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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落实不到位(职能部门还没见文件)
2023-04-24 07:00  浏览:23

职能职责落实不到位(职能部门还没见文件)(1)

职能部门:还没见文件

华商报讯(记者 石铮 摄影 邓小卫)“成立业委会的申请交了好多天了,社区转给街办,街办又给了社区。新条例实施已9天了,社区、街办、区住保中心却都说没有见到文件。”

昨日,西安市长安区圣合家园三期靖宁小区的业主们去相关部门咨询成立业委会的申请受理情况时,得到的却是这样的消息。

韦曲街道办社会事务办:

没见文件,怎么去执行?

圣合家园三期靖宁小区位于长安区韦曲北街和靖宁路的东南角,属韦曲街道办府东社区居委会。据业主们介绍,他们小区属经济适用房,2011年交付,共有1300多户。因停车问题,业主们希望成立业委会来促进物业公司解决问题。于是他们发起业主签字,签名近200户,并写了书面申请。上月24日是个周六,多名业主一起到位于小区里的府东社区居委会提交了这份申请。两天后的周一,社区工作人员把这份申请材料交给了韦曲街道办社会事务办公室。1月3日,三名业主到韦曲街道办询问得知,申请又返给了社区,理由是新条例还没收到,按照老条例,必须要有开发商写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才可以。

1月9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和两位业主一起来到韦曲街道办。包干负责府东社区的工作人员说,他们确实还没接到书面材料,也未看到正式的新条例。“没有文件和书面的规定,怎么去执行?早上我们这里有人专门去房管局咨询新政策去了。之前的老政策是开发商给我们写申请,我们才能发函给社区,由社区帮助业主们成立业委会。至于新政策咋规定,我还真不清楚。”

该街办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最近到街办咨询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已有3家。“成立了业委会,有问题自己解决,不用来找政府,对我们来说这也是好事。但办事要有法可依,我们还没看到条例具体内容,怎样指导成立业委会?新条例实施需要一个过程,需要拿到相关资料组织培训,不是一下子就能实施的。停车位的问题,建议你们去找一下区住保局物业科。”

府东社区一位负责人表示,按老条例的规定,成立业委会需要社区、开发商、物业、房管部门等各方面一起配合才可以,“新条例还没有接到。”为解决眼下业主们最急迫的停车问题,他们也正在找交警队和城管执法等部门协调这件事。对于街办将这件事转交给他们是否合适的问题,这位负责人没有表态。

长安区住保中心物业科:

只能按老条例执行

下午2时10分,在长安区住房保障中心,物业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接到新条例实施的相关文件和书面材料,没办法实施,只能先按照老办法执行。按照老条例,首先开发商应该同意成立业委会,并提交申请和相关资料。而成立业委会的工作主要由社区负责,社区在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时要担任组长。如果开发商不配合,社区可以报告街道办,让街道办给社区发函,一个月发一次。“如果发函两次,开发商还不配合,说明开发商放弃了其权利和义务。业主就可以联名要求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了,需要的业主签名大概是20%左右。业主们提交了签名和申请,社区就可以牵头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了。成立业委会所需相关资料,若因开发商不配合没有,可以让社区给筹备组成员开证明,到相关方面去调取。区物业科对成立业委会只是进行指导,主要的工作还是由社区来做。社区就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相当于街道办的派出机构。”

对于这位工作人员的解答,业主们感到很诸多困惑和不解,“新条例元旦开始实施,已经9天了,为什么文件还没有下发到职能部门?准备工作是怎样做的?在新条例中,位于行政区内的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应该是由街办来牵头的,由街道办工作人员担任组长。再说,配合业主成立业委会是开发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开发商不配合是要罚款的,难道开发商不同意,业主们就不能成立业委会了?修订后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大会都开过了,各个区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都是应该参会的,不知为何到现在还说没接到文件?再说互联网办公如此方便,上网查一下就知道了,为什么一定要坐等文件?而且还要按照老条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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