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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管理 、异地管理费
2023-04-17 01:24  浏览:40

异地分公司的管理优势怎么写

异地分公司的管理优势写法如下:

1、在财务方面,分公司汇总缴纳所得税,盈亏可以抵消。

2、分公司易管控,税收易控,可进可退。

3、异地分公司有利于建立财务共享中心,让管理创造***效益。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当企业发展壮大或者需要战略推广的时候就会在不同的城市建立分公司。

如何做好异地人员的管理,工作结果考核工作

可指定一个异地管理办法如下,或采购一套智邦国际erp管理系统,所有工作内容每天都可线上汇报,异地工作也可随时掌控。

一、总 则

1、

为了规范异地工作人员的管理,使异地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顺利完成公司赋予异地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工作人员是指由公司统一派遣,离开原工作地点到其他城市的分公司或公司业务部门工作的人员均属于公司内部异地工作人员。

3、本管理规定内容包括:人事管理、考勤管理、各项费用管理、外派人员注意事项管理、异地工作期间待遇等规定。

二、异地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

1、总公司向分公司或公司业务部门派驻的人员一律由总公司统一任免,总公司以正式文件发布上述人员的人事任免决定。

2、由于公司的经营性质决定,被外派人员必须接受岗位调配。对于不服从公司调配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分别给予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关系、辞退等处理。

3、外派人员离职,应于一个月前提出申请逐级审批,由董事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 外派人员应服从派驻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应和派驻公司员工形成和谐的关系,避免形成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5、对公司派出的派驻人员,所属公司如果认为不胜任,有权向委派公司总经办提交报告详细说明不胜任的理由,经核实后由公司根据情况按规定程序决定调配。

三、异地工作员工的劳资关系管理

1、从公司派出的外派员工的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关系由公司统一管理。派驻公司承担外派员工的异地工作补贴及其他每月固定费用报销等,由公司总经办根据社保缴费、个税规定测算个人应承担的保险、个税部分,编制工资表。由公司财务部核发工资。

四、异地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

1、外派人员的考勤管理按照派驻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外派人员应结合派驻公司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2、 外派人员的每月考勤由派驻公司的行政部负责,并要求保存完整的考勤记录,每月统一上报公司总经办。

五、异地工作人员注意事项

1、未经公司书面授权,公司外派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对外擅自承诺超出公司经营政策的条件,不得擅自签署协议、合同,尤其是不能以公司的名义涉及到对外担保,如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经办人员个人负责,对于情节严重,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将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2、对于公司与派驻分公司之间的工作,要积极沟通,相互协调解决。 3、妥善保管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防止丢失、泄密。

4、对于公司统一下发的文件要及时查收。

5、保证严格执行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规定,对于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的,必须书面说明并索要批复,否则视为已完全接受执行。

6、所有办公设备、用品、车辆管理规定根据派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六、异地工作期间待遇

1、异地工作:异地工作分为短期异地工作(差旅)和长期异地工作(长期派驻)两类。短期异地工作按照差旅标准报销;时间超过连续20个工作日属于长期异地工作,发放的费用按照异地工作补贴报销。

2、 补贴:

1)、餐补:经营期由海阔酒店提供,冬季非经营期根据派驻地分公司相关规定

发放餐补300元/人/月,具体执行时间和管理依照派驻地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探亲交通补贴:公司每月向长期派驻员工报销两次由驻地往返回原工作地的火车票,火车站到住所之间往返的交通费报销额度限150元以内:在标准之内的实报实销,超额部分员工自行承担。

3)、往来驻地和原工作地的交通费用:

A. 因工作需要往返驻地到原工作地的,须报派驻地项目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

开,未经批准私自返回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B. 报销因公往返派驻地到派出地的火车票,公司到火车站之间的交通费报销额

度限50元以内。在标准之内的实报实销,员工自驾往返,仅报销同等限额的火车票和交通费用, 3、住宿:派驻分公司提供;

七、探亲假管理

1、如有特殊情况外派人员需要离开派驻公司的,一律书面向派驻分公司行政部请假并报项目总经理批准方可离开;

2、公司给予异地工作人员每月两天的探亲假,探亲假间工资予以正常发放。 3、外派人员未经批准私自返回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4、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假的异地工作的员工,假期不能累计和顺延。

异地派遣的已婚职员,可由家属享受探亲假期方便探望配偶及/或子女,按照探亲交通补贴规定给予报销。

异地仓库管理办法

异地仓库管理不是一项很简单的工作,而且需要一定的方法、技术,否则就显得零乱,严

重的话会出现账目实物不符等管理漏洞

,

做好仓库货物管理,需要做好如下几点:

***,公司应该制订有严格,细致的物资出入库管理流程,对仓库货品进行严格的入库、

出库把关,

做好相关的监督工作,

这是确保仓库物资账实相符的根本。

(异地仓库具体操作

流程参照附件)管理人员督促监督工作应注重操作流程的以下几点:

1

,异地仓库货物入库

应让异地的仓库理货员,将每次入库的采购订单上填写当次入库的

货物数量,

型号,

体积,

重量等必要的信息后,

扫描给公司客服和仓库主管,

以便进行核对。

2

异地仓库货物出库

每天仓库的出货应填写相应的发货清单,

并发送给公司客服的仓库主

管。

如果有实际出货和客户的发货单不符的,

应及时通过电话和邮件联系公司,

让相关人员

知晓发生的状况,以便与处理

3

,异地仓库帐目核对

异地仓库理货员应每周五将库存表核

对后发给仓库主管,

由仓库主管在下周一和公司的客服进行核对。

如果出现账目不同要及时

盘查,发现出错的原因,及时想出解决方法,使下次不犯同样错误。

4

,异地仓库盘点

为仓库是在外地,

平时公司没有相关的管理人员进行督促。

有很大的帐目和实物不符,

货物

丢失的风险,

公司应制定相应的盘点计划,

让公司本部的人员每隔一定的周期去实地盘点一

次,及时的发现错误,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第二,建议对仓库货品进行必要的归类分库位管理。

可以根据货品性质,或者型号使用唛

头票进行管理,

以便随时核对账目实物。

并且因为公司本部无监督人员在外地,

当发现有陌

生的货物入库,

或者异地帐目有新的物品型号时,

多和异地理货员联系,了解情况,做到了

解帐目货物的大概情况,必要时可以让其拍照发照片以便与观察。

第三,建立仓库货物报表管理制度。

仓库主管对每周由异地理货员提供的库存表数

据,

要将进出库的每一票进行核对。

以防止理货员由于帐目做错,

而导致的实物与帐目不符。

第四,建立仓库货物定时盘点报制度。

繁多的仓库货物入库、出库,很有可能会出现帐目

实物不符的现象,

仓库应每隔一定的周期进行实物盘点一次,

并将盘点结果以库存表的形式

打印出来,并签字扫描发给公司客服和仓库主管,以便责任的落实。并且当有老员工离职,

新员工入职进行实物核对时,也有证据可依,消除不必要的纠纷和岗位责任不清的情况。

第五,员工的培训。

对异地的员工要经常通过邮件或者电话等方式,对员工进行业

务的培训,

使员工对工作流程,

工作中应当注意的情况等足够的了解,

尤其是新进员工,更

应当使他们对工作流程有足够的重视,

通过不断的提醒,

使他们在进行工作过程中按照操作

流程一步步进行。

第六,经常性的沟通。

对异地的员工要经常通过邮件或电话等形式进行沟通,让员

工明白自己也是公司的一员,

不能因为身在外地就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而且通过经常的沟通,

双方对彼此更加的熟悉,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合作。

如何管理异地工作员工

一家房地产公司在省内好几个城市都有楼盘,地市的一些人才情况不理想所以我们多从省城派到地市去。现在就出现哪怕外地的职位薪水很高省城的人也不愿意过去的情况。那么如何管理异地工作员工,下面是我整理的如何管理异地工作员工,欢迎阅读!

外派的形态依据时间的不同,可以概分为3类:

长期出差(3~6个月);

短期派驻(1年);

长期派驻(1~3年)

外派形态的不同,package的设计也会不同。就待遇的层面来看,如果是之前没有派驻过的地区,还要给予先驱者较高的待遇!

长期派驻则需要有任期,通常2个任期后待遇必须(或逐渐)当地化。当然这些都必须事先说清楚。

派驻除待遇及任期外,***的议题是职涯规划,例如经过这次派驻后,我可能会如何发展?派驻期结束后回到总部我的岗位及工作是什么?一般我们说派驻叫做expatriation,回任叫做repatriation,事实上回任的展望规划,是我们劝说员工派驻的重要环节!

以上我们谈的比较多是国际型的派驻管理,我们国家由于幅员辽阔,国内不同地区间的派驻也很常见,也衍生了社保及其他许多的问题。

30~40岁是我们说职涯中的middle level,他们想(未来)的事情是最多的,如果公司没告知对他们的规划或者给出非常诱人的待遇,那当然就非常困难!

本案例并非待遇的问题,解决起来更为棘手,可能的解决途径如下:

1、暂时借由短期或长期出差来应付;

2、同时公司要考虑加快在地市人才的培植及储备

3、考虑人才管理中的Buying及Borrow,这2个方法都属于招聘类,从外部(包括关联企业)资源来着手。

人才管理的6个"B",大家可以顺便了解一下!

Buying: Choices in Staffing.

Building: Choices in Training and Development.

Borrowing: Choices in Contracting for Talent.

Bouncing: Choices in Shrinking the Workforce.

Binding: Choices in Retaining Talent.

Boosting: Choices in Promotion.

如何管理你的异地员工

无论是灵活用工所带来的灵活上班地点,还是团队扩大从而异地办公室越来越多,企业用人部门或者HR部门越来越多地涉及到异地的员工管理。

对有的管理者来说,异地管理不是什么难事;但对其他人来说,异地管理员工是一件令人头大的事:需要控制更多还是给予足够的自主权?如何让他感受到团队氛围?我能适应放弃控制权吗?

以上是困扰管理者最多的几个问题,或许下面的方法可以帮助你更好地管理你的异地员工:

平常心对待

即使是异地员工也是你的员工,忽视掉他们的物理位置,你应该一视同仁。其实,在互联网技术下,远程的工作交流已经不是什么问题,我们可以通过邮件、媒体平台、视频通话等进行及时沟通。所以物理位置并不会为工作带来妨碍或屏障,因此,在此前提下,你只用平常心对待就好。

给予充分的自治权

问问自己,作为管理者,是否真的准备好了给予异地团队足够的自治权,以便做好他们的工作。无论是线上的监视、还是对工作的质疑,都会让异地员工感觉非常糟糕。管理者应该从一开始就明确工作责任和期望,随后就可放心地交给对方完成,最后验收工作即可。

沟通非常重要

异地管理最难的问题是让你的异地员工能时刻跟上工作的进度。这就是为什么,在团队中要实准备一个能即时沟通的工具,无论对方是在办公室,还是在家办公,只有保证及时了解团队的进度和工作状况,才能顺利地开展工作。常与你的异地员工进行线上视频交流会议,也会让对方更有归属感。

相信你雇佣的员工

管理异地员工,***的怀疑或许是担心或不确定这些员工会如何利用他们的时间。以及相比起非异地员工来说,他们的工作效率够不够高。但如果你需要监控员工以了解他们的工作效率,那么你很可能并没有招聘到合适的人。如果你在招聘时,确定对方是你想要的员工,那么就该给予他们足够的信任。 你需要的是寻找志同道合,并且有内在激励的人,如果他们的效率下降,你可以提醒一下。但除此之外,你应该相信你已经找到了合适的人,他们会做份内的事情,无论他们在哪里。

了解自己的管理风格

如果在你尝试过后,或者深入了解后,你仍然不能理解异地办公的方式,那在这种情况下,你还并没有准备好进行异地管理。也许你会因为自己的焦虑或偏执,而烦恼或喋喋不休地唠叨你的异地员工。 如果你最终不能改变你的这种想法,那么***避免这种对双方都无益处的管理模式。如果你是一个适合传统管理方式的人,异地办公管理的方式或许并不适合你。

异地员工的管理

异地员工,顾名思义,是与本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工作地点不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者。由于各地劳动法规规定不一,用人单位与异地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内容和本地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不完全相同,同一个劳动争议案件,在不同地区进行仲裁和诉讼,都可能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异地劳动者关系管理问题已成为难点问题,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也呈逐年上升之势。

一、异地员工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毫无疑问,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接受用人单位的指令而身处非单位所在地工作,劳动关系的确定仍然是由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决定。

二、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各地区对社会保险费缴交的标准的规定不尽相同,因此,用人单位在为劳动者在本地或异地购买社会保险及劳动者所享受的社保服务也可能不一样。

在用人单位所在地购买社保,对于劳动者实际的工作和生活可能带来不小的麻烦,比如公司在广州,而劳动者长驻深圳,虽然劳动者有医疗保险,但是广州的医保卡在深圳根本没有办法使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每月都交纳了相关的`社会保险费用,但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社保服务。可是如果由用人单位专程在用工所在地购买,又涉及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等行政方面的成本和财务制度方面的一些障碍,确实也让公司人事管理者头痛不已。

现在有一种做法是由劳动者实际工作所在地的专门的劳务管理公司来负责劳动者社会保险这部分的管理。这对于异地用工点分散,用工人数也很少的用人单位,是一种不错的管理模式的选择。但是要注意的就是用人单位一定要提前预估到用工的风险,在与劳务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时,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处理事务的时间期限等约定得明确、具体,避免问题发生时,出现互相扯皮的现象甚至无人负责的局面,或者因办事效率的低下损害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实际权益。

从现实和法律的角度来考虑,与当地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协议,对于保障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是较为理想的选择。

三、劳动争议的管辖

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选择,既涉及到当事人仲裁的便利问题,也可能对仲裁结果和执行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当劳动争议发生时,仲裁地的选择往往成为当事人双方争夺的焦点。《用人单位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和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劳部发[1995]229号)针对此情况进一步规定:“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则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由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光伏项目异地能管理吗

按照目前市场规范,在项目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提交资料,并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运行,即使公司注册地或者办事处不在当地,也应该可以进行项目落地。只是光伏项目还是需要现场管理的,需要长期人员驻场,这对异地管理来说成本较大。

深圳经济特区异地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章 总则***条 为加强对深圳异地机动车辆的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和运输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主要用语的定义如下:

(一)异地机动车辆管理,是指异地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运输管理及异地驾驶员的管理;

(二)异地机动车辆,是指进入深圳而车籍不属深圳的各类机动车辆;

(三)异地机动车辆运输,是指用异地机动车辆经营输送旅客或货物的活动;

(四)异地驾驶员,是指在深圳驾车而驾驶证档案不属深圳管辖的各类机动车驾驶员。第三条 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异地机动车辆安全、异地驾驶员进行管理;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异地机动车辆运输进行管理。第二章 异地机动车辆安全及异地驾驶员管理第四条 异地机动车辆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第五条 除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外,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异地机动车辆不得在深圳道路上行驶:

(一)无号牌或号牌不清、影响辨认的车辆;

(二)证照不全的车辆;

(三)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四)已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车辆;

(五)农用运输车;

(六)拖拉机;

(七)手把式后三轮车;

(八)摩托车;

(九)微型面包车及微型小货车。第六条 载质量超过一点七五吨的异地货车,持货运单向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通行证》后,方可在限制其通行的路段通行。第七条 异地营运货车从事起、终点均在深圳的货物运输的,须持货物起运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签发的《驻深运输证》,到货物起运地交通警察大队领取登记表,登记表填好后到车辆管理部门申领《异地机动车辆登记证》。

《驻深运输证》与《异地机动车辆登记证》应随车携带。

持有《异地机动车辆登记证》的车辆,在管理上视同深圳籍车辆。第八条 借、租异地机动车辆的深圳单位或个人应到深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异地机动车辆管理登记手续。第九条 异地驾驶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及深圳市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规定。第十条 除接受跨地区长途训练的异地学习驾驶员外,异地学习驾驶员不得在深圳道路上驾驶车辆。第十一条 异地驾驶员在深圳境内从事货物运输或受雇驾驶车辆的,须到居住地交通警察大队领取登记表,登记表填好后到车辆管理部门申领《异地驾驶员登记证》。

《异地驾驶员登记证》应随身携带。

持有《异地驾驶员登记证》的异地驾驶员,在管理上视同深圳籍驾驶员。第十二条 异地机动车辆、异地驾驶员变更受雇单位后十五日内,应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十三条 异地机动车辆、异地驾驶员不得参予忧乱公共秩序的活动。第十四条 办理《临时通行证》、《异地机动车辆登记证》、《异地驾驶员登记证》及《驻深运输证》的管理部门,不得收取办证费。第十五条 《驻深运输证》、《异地机动车辆登记证》、《异地驾驶员登记证》实行年度审验制度。

《驻深运输证》审验合格后,方可申请《异地机动车辆登记证》、《异地驾驶员登记证》的审验。

审验不合格的,收缴证件;不按时审验的,证件自行失效。第三章 异地机动车辆运输管理第十六条 申请在深圳设立售票处、上客站点、货运代理点及货运站等道路运输营业机构的,须经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批准,凭该批准文件到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到深圳市税务管理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后,方可开业。第十七条 异地非营运车辆不得在深圳从事营业性运输。

异地营运车辆在深圳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应按本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第十八条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异地营运车辆不得运载起、终点均在深圳的旅客或货物。第十九条 不足十六座的异地营运客车和营运小轿车进入深圳经济特区,须持有广东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进出深圳、珠海特区客运证》。第二十条 十六座以上的异地营运客车进入深圳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固定营运线路的营运客车,持有广东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线路标志牌和深圳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进站证》。

(二)从事包车服务、接送团体旅客的营运客车,持有广东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包车标志牌。

异地管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异地管理费、异地管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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