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2.2.2.3.1理化检验仪器
理化检验仪器要求见表E-3。
表E-3 焊接钢管理化检验仪器
许可级别
理化检验装置
A
化学成分分析仪器,材料试验机,冲击试验机,落锤试验机,金相显微镜,硬度计
B
化学成分分析仪器,材料试验机。
E2.2.2.2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制造单位应当具有拆卷和矫平设备、铣边设备、成型机、焊接设备、平头设备、喷码设备。
级埋弧焊钢管的内外焊接设备应为具有自动跟踪装置的双丝或者双丝以上自动埋弧焊焊接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A2.15涂敷质量(B 类)
审查检验记录,并且按照以下规定检查产品实物的涂敷质量是否符合产品标准 要求:
(1)实施逐批监检的,每批产品至少抽查 1 根(台)进行涂敷质量检查;
(2)实施逐台监检的,逐台进行涂敷质量检查。
A2.16产品出厂检验
A2.16.1产品标志(B 类) 按照以下规定检查产品实物标志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标准的规定: (1)实施逐批监检的,每批产品至少抽查 1 根(台)进行标志检查; (2)实施逐台监检的,逐台进行标志检查。
A2.16.2出厂文件(C 类) 审查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安装)说明书等出厂文件,检查其内容是否齐全、正确,是否符合产品标准规定,交货状态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以及产品标准、合同的技术要求。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特种设备许可证第二节焊接和热处理
第六十二条 所有管道受压元件的焊接以及受压元件与非受压元件之间的焊接, 必须采用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施焊单位必须对焊接工艺严格管理。
管道受压元件的焊接工艺评定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标准的规定。焊接工艺评定完成后,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和焊接工艺指导书应当经过施焊单位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工程师批准,并且存入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