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四个能力:检查和整改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消防员职责主要有消灭火灾、抢救灾害、消防安全设施稽查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等,同时也参与救护工作(如道路救援、救护车救援)、为民服务(如清除、消除安全隐患)、自来水公司安全水源查察、内部勤务(接线、文书)等工作。灭火救援员工种已颁布职业技能标准,面向具备初级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鉴定条件的人员开展初级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鉴定,经鉴定合格以后,依法取得初级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灭火救援员职业能力特征要求体能、心理素质良好,动作协调,反应敏捷,具有一定的观察、分析、判断、实际操作、表达能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消防员岗前培训基地主要为广大退伍军人、初中毕业以上社会青年、贫困家庭子女等提供就业服务。通过训练,增强专职消防员的组织性、纪律性和凝聚力,有效提高学员们的精神风貌和纪律作风。通信员应熟练掌握电话、火警调度台和无线电台(基地台、车载台、手持台)的操作使用,责任区域划分,受理火警及火灾了望的情况与工作方法,达到快速受理火警,通信及时、准确、不间断。
消防员,民间团体所成立的救灾救人团体成员。消防员的职责主要为消灭火灾及救护服务,同时也参与其他救援工作。消防员作为特殊的救护职业,需经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训练,保证具备特殊的体能、技能及心理素质的要求。依据消防员各自不同的职责,练就过硬的消防业务技术:消防战斗员应熟练掌握着装、铺设水带、各种灭火剂的喷射、登高、破拆、佩戴呼吸器、结绳、救人与自救等基础项目的操作使用,掌握动作要领。伴随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蓬勃发展,初级灭火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将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能力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