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产品研发测试实验室
电池产品测试中心:拥有专i业化的技术工程师团队,拥有世界前沿的AVL电动汽车电池测试系统,NEBULA高精度智能电池测试系统,主要从事电池产品的检测业务。
此外,还可协助申请航空运输条件鉴定报告书和危险货物分类鉴定书,并可针对产品特性定制各种个性化委托服务方案,为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提供各种便捷服务。
江苏威阔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着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竭诚为客户提供质量效率服务。
实验室构架
常规测试:型式试验&研发测试
测试标准/项目(EV、储能)
电池实验室设备资源展示
振动冲击试验台
步入式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
低气压试验箱
三轴向三综合试验箱
电池单体/模组/Pack充放电设备
测试样品案例(VTL-威阔检测)
电芯(测试样品图)
电池组(测试样品图)
电池包(测试样品图)
UN38.3
试验T.3振动(38.3.4.3)
A. 测试对象:表1或表2对应编号的样品
B. 试验前测量电压、称重并记录;
C. 对于≤12Kg电池或电池组,7Hz-18Hz定加速度1g,18Hz-49.8234Hz,定位移1.6mm(P-P),49.8234Hz-200Hz定加速度8g
对于>12Kg电池或电池组,7Hz-18Hz定加速度1g,18Hz-24.9117Hz,定位移1.6mm(P-P),24.9117Hz-200Hz定加速度2g
7Hz-200Hz-7Hz一个循环15min;每个方向12个循环,共计3个方向。
D. 试验后测量电压、称重并记录;
E. 计算出每个样品质量损失、试验前后电压比,并记录;
F. 判定要求:如果无泄漏、无排气、无解体、无开裂和无起火,并且每个试验电池或电池组在其第三个垂直安装位置进行试验后,其开路电压不低于其在进行这一试验前电压的90%,电池或电池组即符合这一要求。有关电压的要求不适用于完全放电状态的试验电池或电池组。
UN38.3试验内容
试验T.7过度充电(38.3.4.7)
A. 测试对象:表2对应编号的样品;
B. 试验前测量电压并记录;
C. 充电电流必须是制造商推荐的MAX持续充电电流的两倍。试验的MIN电压应为如下:
当制造商推荐的充电电压不超过18V时,试验的MIN电压应为电池组的MAX充电电压2倍或为22V二者中的较小者。
当制造商推荐的充电电压超过18V时,试验的MIN电压应为MAX充电电压的1.2倍。
该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下进行,进行试验的时间应为24 小时。
记录充电电压和试验后电压。
在过充电结束后观察7天。
D. 判定要求:电池无解体、无起火,即符合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