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的定义 《会计法》第36条明确规定:“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在法律上的表现则是通过签订委托合同的方式来明确和规范委托及受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代理记账是指将本企业的会计核算、记账、报税等一系列的工作全部委托给记账公司完成,本企业只设立出纳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业务和财产保管等工作。
邯郸市东盈会计学校,是河北东盈会计咨询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市财政局和民政局批准设立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培训机构。
代理记账需要注意的问题代理记账需要注意的问题
个别 “代理记账公司”没有代理记账资质(市财政局批准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会计上岗证等),发生问题可以回避责任,损害委托单位的利益。这也是小企业在选择代账服务公司时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财务软件需要到财政局备案方可使用,有的代理记账单位没有采用财政批准的财务软件来替代手工记账。
邯郸市会计冯文林常年在我校授课,教学理论联系实际,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包教包会。
河北东盈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当恪守与委托单位签定的“代理记帐业务协议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委托单位提供了必要条件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约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代理记帐业务。
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行使代理权,不受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合法的干预。代理记帐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正直、诚实的品质,公正地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偏袒或迁就委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