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质押评估方法——成本法:该方法主要是通过估测知识产权的重置成本(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然后估测由于技术更新因素导致的功能性、经济性贬值因素,从重置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评估价值的方法。专利产品是否能够适应市场需要,具备可预期的未来获利能力,或者专利虽未实施或应用但具备可预期和可验证的未来获利能力,对尚未实施专利技术,还应特别关注专利的潜在可应用性。
专利质押评估市场法,一般无法大规模的采用,因为一般情况下,很少同类价值的和相近的专利有交易情况发生,也就是说其实根本不存在参考对象和价值锚的。进而导致无法进行评估。现在市场存在三种质押评估方法,具体为: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现在从一系列公开数据中比如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来看,主要采用的是操作简单、成本较低的成本法,这种评估方法与不动产评估方法是差不多的。
专利权质押评估要求委托方明确:1.专利的法律状态:通常包括专利权人及其变更情况年费缴纳情况,专利权是否涉及法律诉告或者处于复审宣告无效状态;2.专利权的许可使用情况;3.专利权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为保障质权实现的可能,在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资产评估时还必须特别关注变现价值,考虑质押品的变现能力,应综合分析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独立使用性或者可分割转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