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工作是中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公共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是加快林业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林火发生后,按照对林木是否造成损失及过火面积的大小,可把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使下游河流水质下降
森林多分布在山区,山高坡陡,一旦遭受火灾,林地土壤侵蚀、流失要比平原严重很多。大量的泥沙会被带到下游的河流或湖泊之中,引起河流淤积,并导致河水中养分的变化,使水的质量显著下降。河流水质的变化会严重影响鱼类等水生生物的生存。颗粒细小的泥沙会使鱼卵窒息,抑制鱼苗发育;河水流量的增加,加之泥沙混浊,会使鱼卵遭到破坏。此外,火烧后的黑色物质(灰分等)大量吸收太阳能,使得下游河流水温升高,千万鱼类容易染病。特别是喜欢在冷水中生存的鱼类,火烧后常常大量。
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森林火灾常造成人员伤亡。全世界每年由于森林火灾导致千余人。1871年发生在美国威斯康星州和密执安州的一场森林大火烧死1500余人;1987大兴安岭的一场大火烧死212人。此外,森林火灾还会给人民财产带来危害。林区的工厂、房屋、桥梁、铁路、输电线路、畜牧、粮食等常常受到森林火灾的威胁。例如:1987年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烧毁三个林业局址(城填),九个林场场址,四个半贮木场(烧毁木材85万立方米),桥梁67座,铁路9.2km,输电线路284km,房屋6.4万平方米,粮食325万kg,各种设备2488台。损失十分惨重,直接经济损失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