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的材料、设计、预制、施工和验收、防雷、防静电、防腐、使用管理、检验和安全附件各方面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小于0.1 MPa(G)且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 m3、建造在地面上、储存毒性程度为非极度或非高度危害(见注1)的石油、石油产品或化工液体介质、现场组焊的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公称容积小于1000 m3、储存其他类似液体介质的储罐,可参照本标准执行。4绘制排板图,应符合下列规定:1罐底边缘板沿罐底半径方向的尺寸不得700mm。
本标准适用的储罐,其范围包括储罐本体、安全附件和储罐接管的法兰盖、密封垫片及其紧固件。
金属储罐(柜)安装方法和程序
金属储罐安装方法
1. 正装法:罐壁板自下而上依次组装焊接,组焊完成顶层壁板、抗风圈及顶端包边角钢等。较适用于大型浮顶罐。
2. 倒装法:在罐底板铺设焊接后,先组装焊接顶层壁板及包边角钢、组装焊接罐顶。然后自上而下依次组装焊接每层壁板,直至底层壁板。
化工储罐注意事项
1.当需要建造脚手架和起重设备时,它们必须牢固可靠。 严禁在操作过程中向内部或外部扔料和工具,以确保安全操作。
2.储罐内的照明应使用电压不超过24伏的防爆灯。
3.如果需要在罐中进行热加工,则必须获得热加工证书。
4.必须为罐区作业设置监护人,并且必须有可靠的联系措施。
5.完成后,维护人员和监控人员应共同检查储罐的内部和外部。 确认后,监护人应在关闭沙井之前在储罐上签署操作l证书。
6.进行压力测试后,必须将其连接到大气中以防止真空。
4.1.1 储罐用的钢板、型材,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应标明钢号、炉批号、规格、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供货状态及材料的标准。当对质量证明书数据有疑问时,应对材料进行复验,复验项目和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标
准,并应满足图样要求。
4.1.2 储罐用的钢板,必须逐张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质量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钢板表面不得有气孔、结疤、拉裂、折叠、夹渣和压入的氧化皮,且不得有分层现象。
4.1.3 钢板表面锈蚀减薄量、损伤深度与钢板实际负偏差之和,不大于钢板厚度允许偏差的规定。
4.1.4 底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