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许可证
(1)公司申请许可时,经其子公司同意,子公司可以作为制造地址在许可证中载明,但其子公司不得再单独申请许可,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允许共享;公司和其子公司分别申请许可的,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不允许共享;
(2)公司和其分公司从事相应许可活动,可以公司的名义申请许可,也可以分别单独申请许可;以分公司名义申请许可的,分公司应当取得其公人授权;公司申请许可,其分公司作为资源条件的,则分公司地址应当在许可证中载明,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允许共享;公司和其分公司分别申请许可的,本规则附件B至附件L规定的许可条件不允许共享;
(3)本条(1)(2)项所述情形,涉及多处制造地址的,还应当满足本规则2.2.4.1(2)项的要求。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
发证机关在收到鉴定评审机构上报的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单位颁发相应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以下简称不予许可决定书)。
许可证中应载明以下信息: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载明许可证编号,单位名称、住所、办公地址、制造地址,许可项目、许可子项目、许可参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及有效期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证》,载明许可证编号,单位名称、住所、充装地址,设备品种、充装介质类别、充装介质名称,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及有效期等。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特种设备许可证
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许可证
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范围:
压力管道元件级、B级制造许可、
锅炉B级、C级、D级制造许可、
压力容器D级制造许可、
起重机械级、B级、C级制造许可、
电梯级、B级、C级载货电梯,C级液压电梯、杂物电梯,B级、C级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范围:
1.锅炉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2.压力容器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3.压力管道的安装许可;GA类、GB类、GC类
4.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5.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
6.大型游乐设施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