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召开第三次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工作座谈会
3月23—24日,福建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土壤普查办”)在福州召开了第三次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工作座谈会,省土壤普查办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土壤三普外业调查采样机构和样品检测机构等单位负责参加。
会上,与会人员针对调查采样技术规程、土壤检测方法、质控样品、参比物质、技术培训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 会议对下阶段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规范参与行为。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机构要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围标串标卖标;严禁转包分包转让;严禁出借资质资格;严禁通过中介获取业务;严禁恶意竞价压价;严禁有违规、失信行为记录机构参与;严禁损坏调换样品、私自篡改数据。二是要提高调查质量。抓紧组织技术人员熟悉掌握土壤三普技术规程规范,尽快自行组织技术培训,切实提高调查水平。三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参与机构要积极配合国家、省级质量监督检查、样品流转、质量控制、数据审核等工作,保障外业调查采样和样品检测工作顺利开展。
全程“质控检测”,严把质量关口
切实做好外业调查采样与内业检测工作节点的衔接,是保证“土壤三普”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陕西省土壤普查办通过层层筛选,选定5个实验室共同承担6个试点市县及3个盐碱地专项调查市县“土壤三普”样品制备工作,做到制样、检测分离,完成8497个土壤样品制备工作。术业有专攻,样品转码工作由3家省级质控实验室,分别负责制定针对5家制样实验室的样品流转、转码工作计划和实操演练。确定土壤三普样品转码工作统一在制样实验室实施,减少了运输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形成了统一的规范技术流程和要求。按照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陕西省入围土壤三普检测实验室名单,并结合实际情况,由陕西省土壤普查办统筹安排,终确定16个检测实验室共同承担6个试点市县及3个盐碱地专项调查县“土壤三普”样品检测任务。本次试点工作涉及土壤检测样点共6092个,其中包含表层样点5939个,剖面样点153 个。参与本次试点工作的16家检测实验室,圆满完成了“土壤三普”试点市县土壤样品检测工作,形成了由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分析-成果汇交组成的一条龙技术模式,总结出试点检测工作全流程,实现了“大练兵”的目的,更为今后开展的“土壤三普”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地形因素是常用的环境变量,主要包括描述地形特征的地形属性和描述地貌部位信息的指标。地形属性可利用数字高程模型栅格数据(Digitalelevationmodel,DEM)提取高程坡度坡向平面曲率剖面曲率地形湿度指数与河流的距离与山脊的距离等,可通过GIS软件计算获得。地貌部位通常用坡位表达,可用于小流域土壤属性的空间分布推测。也可通过基于相似度的模糊推理方法,通过计算坡面上任一位置与各类坡位的典型位置在属性域与空间域上的相似度,对坡位在空间上的渐变信息进行定量描述。获得研究区中每一类坡位的空间渐变图,作为土壤制图的环境协变量。3地形地貌变量的表征与数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