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笔迹鉴定的费用一般多少?
张静律师解答:看鉴定的签名字数和难度而决定,一般一个签名鉴定费在几千到1万左右。如下面这个案件,鉴定一个签名,收费是11520元。
判z决书节选:
审理过程中,刘2向一审法z院申请就刘1提供的2007年12月8日的《合约》中刘2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法z院经摇珠依法选定广东恒某司z法鉴定所作为本案鉴定单位。2018年7月18日,广东恒某司z法鉴定所作出穗司鉴X号《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送检的落款日期为2007年12月8日的《合约》上“兄长:刘2(签字盖章)”栏内“刘2”签名笔迹与提供的样本上“刘2”签名笔迹倾向认为是同一人书写。刘2为此预付鉴定费11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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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行政诉z讼和民事诉z讼相牵连需要中止诉z讼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一定,需要由法官来审核,本案的审理是否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如是就中止,不是就不用中止。
审判实践中,有些民事案件与其他案件之间的法律关系或者事实相互牵连。案件中法律适用或者事实认定,要以另一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如果不等另一案件审结而直接作出裁判,就有可能出现两案件认定的事实矛盾或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出现相互矛盾的裁判。据此,我国民事诉z讼法第z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案件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中止诉z讼。
在审判实践中,会出现一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z讼后,另一方当事人紧接着就提起行政诉z讼,并要求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况。因此,需要审判人员甄别民事案件的审理,是否必须以行政诉z讼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如行政诉z讼的审理结果不影响民事案件审判的,民事案件应正常审理,无需中止诉z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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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个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向哪个?
张静律师解答:向任何一个申请都可以,先受理的不得移送至其他。
书节选:
本院认为,本案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人院关于适用<民事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本案涉案工程为康王路某隧道,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与荔湾区之间,跨越两个区。涉案合同为对隧道和基坑进行安全监测,属于建设工程类合同纠纷。故广州市越秀区人院与广州市荔湾区人院对本案均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法》三十六条规定:“两个以上人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院起诉的,由的人院管辖。”《人院关于适用<民事法>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两个以上人院都有管辖权的,先的人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院。”由于广州市越秀区人院对本案先受理,故广州市越秀区人院将本案移送广州市荔湾区人院处理错误,本院予以纠正,本案应由广州市越秀区人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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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广州发现生效的书了自己的权益能起诉撤销吗?
张静律师解答:可以,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撤销生效的书。是否能撤销由审理认定。
相关法条:
《民事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对当事人双方的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或者由人民通知他参加。人民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起。人民经审理,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裁定、调解书;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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