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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性能防护检测来电垂询「格林勒斯」朱丹走光
2024-01-22 16:47  浏览: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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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钟前 医疗机构性能防护检测来电垂询「格林勒斯」[格林勒斯02de3bc]内容:辐射检测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检测个人剂量监测辐射检测

2、稳定性检测有何要求?

根据《诊疗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使用中的诊疗设备,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测;每次稳定性检测应尽可能使用相同的检测设备并作记录;每次稳定性检测中,所选择的参数及检测的几何位置应严格保持一致;稳定性检测结果与基线值的偏差大于控制标准,又无法判断原因时应进行一次状态检测。

放射诊疗许可证

机构必须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才能开展放射诊疗工作项目.

为什么要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门发布的《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第十六条明确提出: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哪些机构需要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和健康检查的活动的机构。

辐射检测

【检测意义】:

了解诊疗设备工作场所辐射强度及防护能力,发现存在隐患,保护患者及医务人员健康

【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检测评价周期】:

放射诊疗设备新安装、或维修后的验收检测。以及使用后的每年一次状态检测。

【报告时间】:

现场检测结束之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与评价报告。

个人剂量监测

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第十三条 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二)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进入辐照装置、工业探伤、放射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第十四条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组织实施。

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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