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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缴宜兴社保,代办宜兴社保,靖江社保公司,缴纳靖江五险一金
2022-02-14 13:05  浏览:9

务范围:江苏职工社保,江苏企业社保代缴,江苏社保机构,江苏社保代办,代缴江苏五险一金,江苏劳务派遣公司,江苏工资代发,江苏劳务派遣公司,江苏网上代理社保
2022年宜兴社保费用:企业部分904.64元,个人部分353.64元。
2022年靖江社保费用:企业部分940.64元,个人部分337.51元。
1、不交社保,换成补贴多加工资,可以吗?
答:不可取!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2、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社保,合法吗?
答:不合法!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除了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外,其它三个险种,单位和个人按相关比例共同缴费。企业在试用期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3、单位让员工承诺弃缴社保,合法吗?
答:不合理且违法!
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4、人事档案没转移到单位不缴社保,可以吗?
答:不可以!
实际上人事档案并非缴交社保所需条件,不能成为单位缓缴社保的理由。(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以及《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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